《考核办法》明确规定:考核内容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社会评价情况两部分,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现场查看、查阅资料、数据考核、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,占总体考核的90%;社会评价情况采取发放测评表、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,占总体考核的10%。总体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,其中超额完成工作任务、综合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,班子主要负责人列为重点后备干部人选,积极向市委推荐;综合考核得分79分以下的,班子主要负责人将免职。
《考核办法》中还明确:县委副书记、常委、政府副县长分管的主要工作没有完成任务且达不到95分以上的,向县委全委会、县政府全体会议作出检查,并扣发年底奖励工资。地区生产总值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、农民人均纯收入四项指标没有完成的,县委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县电视台向全县人民作检查,并扣发年底奖励工资。